陕教体办〔2014〕4号
关于上报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
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校体育工作,提高广大学生体质健康,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5号)中有关“实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的要求,省教育厅决定自2014年起发布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内容及工作评价
各高校应重点报告学校体育教学实施总体情况、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及体育场馆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关键指标。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1)和《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竞赛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的要求,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自评,如实填写《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见附件3)。
二、年度报告的计算时间
各高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和报表数据信息的采集时间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各高校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前
将2013年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及报表(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省教育厅。
三、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年度报告工作,认真分析学校体育关键指标信息,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学校体育教学及管理工作水平。
2.省教育厅将对全省高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复核,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和公示。
联系人:黄海李梁联系电话:029-88668892
电子邮箱:sxtwy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
年1
月17
日
(全文公开)
附件1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审材料
|
依据
|
学校体育工作组织管理与条件保障
(15分)
|
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学生组织在学校体育工作中发挥的作用
|
成立以校长或分管校长牵头,学校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2分);
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专项研究开展学校体育工作(2分)。
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学工部)、宣传部、财务处、团委、学生会等部门积极配合参与学生体育工作,支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1分)
|
5
|
相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体育网站网址。
|
中共中央中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2〕5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13〕5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
|
措施及相关制度建设
|
制定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2分);
建立校方责任保险制度(1分);
建立体育网站(1分);
有完整的阳光体育运动相关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宣传报道、检查督导、表彰奖励等相关制度和文件(2分)。
|
6
|
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
学校场馆设施、器材,生均场馆面积有较大改观,能满足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需要(2分);
学校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免费向学生开放,能保障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各项活动的开展(2分)。
|
4
|
器材目录、场馆面积、管理制度。
|
体育课教学、师资建设、
体育科研
(35分)
|
体育课课程标准、教学管理及教学效果
|
保证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体育必修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学生不少于108学时),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2分);
为其他年级专科生、本科生以及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选修课成绩计入学生学分(2分)。
|
4
|
有关教学文件、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记录、年度科研成果统计
|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指导纲要》。
|
课程设置类型和形式多样,不低于15个项目(2分);
根据项目安排体育课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2分)。
|
4
|
有课时、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学年教学工作总结(4分);
按计划实施教学:教案设计新颖,教学过程组织严谨、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效果良好(4分,每项各1分)。
|
8
|
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
|
每周有组织的集体备课,并形成制度(1分);
有评教检查保障措施(1分);
有组织进行教学观摩交流(1分);
组织青年教师教案展评和讲课比赛(1分);
有特色的教研方法和经验(1分)。
|
5
|
师资建设和教师培训
|
有教师培训提高计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1分);
体育教师参加国际交流、培训(2分);
体育教师参加国内交流、培训(2分);
体育教师继续提升学历(1分)。
|
6
|
体育科研成果
|
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相关教材与著作(2分);
有省级以上资助的研究课题(3分);
有省级以上获奖(包括教改项目、精品课程)(3分)。
|
8
|
体育运动与课外体育活动、群体竞赛、体育社团、运动队训练管理及作用发挥
(30分)
|
课外活动、群体竞赛活动、体育社团组织
|
学校每天保证做好早操,有组织检查管理制度(2分);
学校每天落实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有指导计划(2分)。
|
4
|
课外活动安排表,竞赛活动计划。竞赛活动秩序册
|
中共中央中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2〕5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13〕5号文件。
|
学校有学生竞赛活动计划,定期举办学生单项群体竞赛活动(2分);
学校每年举办院(系)、校级运动会(2分)。
|
4
|
学校根据学生爱好建有多个体育社团组织,且管理规范(2分);
由社团常年坚持、定期组织体育方面的学生活动(2分)。
|
4
|
全国、省、校阳光体育运动相关重大活动学校开展情况
|
学校按照要求组织举行“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活动”启动仪式,学校领导参加(1分);
活动结束后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通报(1分)。
|
2
|
相关的材料
|
学校能创新开展阳光体育特色活动,且学生参与面广泛(每开展一项特色活动加1分,最高为5分)。
|
5
|
校运动训练队管理及发挥作用
|
学校常年开展运动队业余训练(7分,其中篮、排、足球、田径队少1队减1分);
|
7
|
参加全国学生比赛获得优异成绩(4分,其中冠军1分、亚军0.8分、季军0.5、第4-8名0.2分,最高4分)。
|
4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测试与评价
(20分)
|
体质测试条件保障
|
按照在校学生数(含研究生)配备体测仪器,测试仪器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2分);
按要求设立体质测试室或体质测试实验室,并能满足学生体测需要(2分)。
|
4
|
本年度测试
仪器目录表,及测试室面积。
|
中共中央中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2〕5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13〕5号文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
|
体质测试管理制度
|
每年进行体测一次,测试数据准确,档案齐全(2分);
按时、按要求上报数据(2分);
分析测试结果,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发展趋势(1分);
在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总体结果(1分);
根据测试情况,科学指导学生锻炼(1分);
测试成绩记入学生个人档案(1分);
测试成绩作为学生评优、毕业的先决条件(2分);
毕业年级学生测试成绩及格率达到95%(2分)。
|
12
|
体测管理制度及相关材料,年度体测报表。
|
体质测试表彰奖励制度
|
学校有完善的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的表彰奖励制度(2分);
结合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学生开展 “达标争优”活动(2分)。
|
4
|
表彰奖励制度;评比结果。
|
注:各参评学校自评材料需要上报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附件2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竞赛
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项目
|
组别
|
最高分值
|
评分标准
|
篮球
|
甲组男子
|
15分/组
|
冠军:15分; 亚军:13分;3-4名:11分;5-8名:9分;9-16名:6分;其余:4分;体育道德风尚奖:1分;赛事承办院校:20分,赛事协办院校:10分
|
甲组女子
|
乙组男子
|
乙组女子
|
丙组男子
|
丙组女子
|
足球
|
校园组
|
10分/组
|
冠军:10分;亚军:8分;第3名:7分;第4名:6分;5-8名:5分;9-16名:3分;其余:2分。体育道德风尚奖:1分;赛事承办院校:20分
|
超级组
|
足球
(五人制)
|
校园组
|
6分/组
|
冠军:6分;亚军:5分;第3名:4分;第4名:3分;5-8名:2分;其余:1分。体育道德风尚奖:0.5分; 赛事承办院校:10分
|
超级组
|
排球
|
甲组男子
|
10分/组
|
冠军:10分;亚军:9分;第3名:8分;第4名:7分;第5名:6分;第6名:5分;第7名:4分;第8名:3分;第9名以后:2分;体育道德风尚奖:1分; 赛事承办院校:10分
|
甲组女子
|
乙组男子
|
乙组女子
|
游泳
|
甲组男子
|
10分/组
|
团体总分:第1名:10分;第 2名:9分; 第3名:8分;第4名:7分;第5名:6分;第6名:5分;第7名:4分;第8名:3分;第9名以后:1分;体育道德风尚奖:1分; 赛事承办院校:10分;每组参赛人数超过6人:1分。
|
甲组女子
|
乙组男子
|
乙组女子
|
田径
|
甲组男子
|
10分/组
|
团体总分:第1名:10分;第 2名:9分; 第3名:8分;第4名:7分;第5名:6分;第6名:5分;第7名:4分;第8名:3分;第9名以后:1分;体育道德风尚奖:1分; 赛事承办院校:20分;每组参赛人数超过10人:1分。
|
甲组女子
|
乙组男子
|
乙组女子
|
网球
|
甲组
|
10分/组
|
团体总分:第1名:10分;第 2名:9分; 第3名:8分;第4名:7分;第5名:6分;第6名:5分;第7名:4分;第8名:3分;第9名以后:1分;体育道德风尚奖:1分;赛事承办院校:10分
|
乙组
|
乒乓球
|
甲组
|
10分/组
|
团体赛(男子、女子):第1名:1.5分;第2名:1.2分;第3-4名:1.0分;第5-8名:0.8分;第9名以后:0.5分;单项比赛(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第1名:1.2分;第2名:1.0分;第3-4名:0.8分;第5-8名:0.6分;第9名以后:0.4分;七项成绩分数总和即为该校最终成绩。体育道德风尚奖:1分;赛事承办院校:10分
|
乙组
|
丙组
|
羽毛球
|
甲组
|
10分/组
|
团体总分:第1名:10分;第 2名:9分; 第3名:8分;第4名:7分;第5名:6分;第6名:5分;第7名:4分;第8名:3分;第9名以后:1分;体育道德风尚奖:1分;赛事承办院校:10分
|
乙组
|
丙组
|
体育舞蹈
|
|
10分/组
|
单项评分:第1-3名:1.0分;第4-8名:0.7分;第9名以后:0.5分;各单项成绩分数总和即为该校最终成绩。体育道德风尚奖:1分;赛事承办院校:10分
|
健康活力大赛
|
|
10分/组
|
定向越野
|
|
10分/组
|
单项评分:第1名:1.0分;第2名:0.9分;第3名:0.8分;第4名:0.7分;第5名:0.6分;第6名:0.5分;第7名:0.4分;第8名:0.3分;第9名以后:0.2分;各单项成绩分数总和即为该校最终成绩。体育道德风尚奖:1分 赛事承办院校:10分
|
说明:
1.各项目的总成绩、单项成绩以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提供的各项目成绩册为准。
2.各项目组别划分以本指标体系所列组别执行。
3.成绩册中有总成绩设置的比赛项目,所得分数按本指标体系提供的计分方法执行。
4.成绩册里无总成绩设置的比赛项目(乒乓球、定向越野、健康活力大赛、体育舞蹈)的分数,由本指标体系所提供的各单项成绩对应计算方法相加所得。
5.高职高专院校所参加各项赛事的成绩独立核算,即单独设有丙组比赛的,按成绩计算分数;无丙组设置的比赛,按照赛事总排名所得分数相加。
6.体育道德风尚奖获奖单位的获奖加分,按本指标体系执行。
7.赛事承办单位加分是对该单位的鼓励,分值按本次指标体系执行。其中承办田径、足球、篮球投入的时间、精力、物力较大,按两倍计算。
8.田径、游泳为综合运动项目,设置参赛人数加分,以鼓励参赛人数较多的代表队。
附件3-1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
单位全称(公章):
主管校长
|
|
体育部主任
|
|
校级统筹的学校体育专项工作经费(万元)
|
|
学校投入体育部(系、院)工作经费(万元)
|
|
体育教师总人数
|
|
体育教师与学生
总人数比例
|
|
体育馆(总面积)
|
|
学生体质测试室(总面积)
|
|
400m
田径场(块)
|
|
篮球场(块)
|
|
排球场(块)
|
|
足球场(块)
|
|
游泳池(个)
|
|
网球场(块)
|
|
乒乓球(块)
|
|
羽毛球(块)
|
|
年 级
|
教学班数
|
学生人数
|
大 一
|
|
|
大 二
|
|
|
公共选修课
|
本科
|
|
|
研究生
|
|
|
|
|
|
|
|
|
|
附件3-2
年度工作评价结果
序号
|
评价指标内容(要点)
|
得分
|
存在主要问题
|
1
|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或管理部门
|
|
|
2
|
校领导主持专项体育工作会
|
|
|
3
|
各部门参与体育工作,支持阳光体育
|
|
|
4
|
制定体育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
|
|
|
5
|
阳光体育活动方案完整
|
|
|
6
|
建立体育网站
|
|
|
7
|
场馆器材生均面积
|
|
|
8
|
体育场馆免费向学生开放
|
|
|
9
|
核心期刊、教材及著作
|
|
|
10
|
省级以上资助的研究课题
|
|
|
11
|
省级以上的获奖
|
|
|
12
|
必修课学时、周学时时间保证
|
|
|
13
|
开设选修课,成绩计入学分
|
|
|
14
|
课程类型设置多样
|
|
|
15
|
合理安排体育课学生人数
|
|
|
16
|
课时、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学年总结
|
|
|
17
|
按计划实施教学(四项)
|
|
|
18
|
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五项)
|
|
|
19
|
师资建设及教师培训
|
|
|
20
|
保障早操的检查管理制度
|
|
|
21
|
每天一小时锻炼的落实
|
|
|
22
|
学生竞赛活动计划及执行
|
|
|
23
|
举办院(系)、校级运动会
|
|
|
24
|
建有多个体育社团
|
|
|
25
|
社团常年、定期组织体育方面的活动
|
|
|
26
|
启动“冬季长跑活动”、通报优秀单位
|
|
|
27
|
创新阳光体育活动(举例说明)
|
|
|
28
|
运动队业余训练情况
|
|
|
29
|
运动队全国比赛获奖情况
|
|
|
30
|
配备体测仪器,符合国家标准
|
|
|
31
|
设立体质测试室和体质测试实验室
|
|
|
32
|
体质测试数据准确、档案齐全
|
|
|
33
|
按时按要求上报测试数据
|
|
|
34
|
分析测试结果,公布总体结果
|
|
|
35
|
根据测试结果,科学指导学生锻炼
|
|
|
36
|
测试达标情况
|
|
|
37
|
完善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表彰奖励制度
|
|
|
38
|
结合阳光体育组织学生“达标争优”
|
|
|
得分
总计
|
|
自评
等级
|
|
附件3-3
阳光体育运动竞赛评价结果
序号
|
项目
|
得分
|
其它加分
|
参赛人数
|
道德风尚奖
|
承办单位
|
1
|
篮球
|
|
|
|
|
2
|
足球
|
|
|
|
|
3
|
排球
|
|
|
|
|
4
|
足球(五人)
|
|
|
|
|
5
|
乒乓球
|
|
|
|
|
6
|
羽毛球
|
|
|
|
|
7
|
网球
|
|
|
|
|
8
|
田径
|
|
|
|
|
9
|
游泳
|
|
|
|
|
10
|
定向越野
|
|
|
|
|
11
|
健康活力大赛
|
|
|
|
|
12
|
体育舞蹈
|
|
|
|
|
|
合计
|
|
|
|
|
|
总成绩
|
|
|
|
|
注:请对应《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竞赛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自评,并填写此表。此表一式两份,报送上级教育部门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主管校长签字: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月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
年1
月20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