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体办[2011]34号关于高等学校阳光体育专项检查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9-30 点击数:

 

陕西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陕教体办〔201134  

关于高等学校阳光体育  

专项检查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依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专项督查评估和评优活动的通知》(陕教体200911号),省教育厅在20092010年对我省65所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评估。通过督查评估,对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成绩显著、亮点突出、达到优秀标准的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27所高校予以全省通报表彰,并颁发了奖牌;对9所未达到标准的学校,按照要求,令其进行整改后复评。根据2011年工作安排,省教育厅今年下半年将继续对未评估和需要复评的高等学校,进行阳光体育运动专项督查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评估内容及重点  

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加强高校体育工作情况为主,参照《陕西省高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专项督查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内容进行自查。凡未经过督查评估及需要复评的高校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全面反映《指标体系》的各项要求,并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做出自查结论。  

二、时间安排  

2011 11 15 前为各高校自查时间,请各校将自查报告、汇报材料、《指标体系》评分表等(含电子版)(包含复评学校)于 2011 11 20 前上报省教育厅。201112月初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进行督查评估。  

三、专家分组与督查评估单位  

第一组  

长:王庆波  

长:闫振龙  

员:吕向明  芳  王文博  

评估单位:西安培华学院、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复评单位:陕西教育学院、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组  

长:王德炜  

长:李宗嗣  

员:孙青山  波  刘争义  

评估单位: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西京学院、长安大学兴华学院、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复评单位: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第三组  

长:许万林  

长:张又新  

员:庄希琛  崎    

评估单位: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陕西服装工程学院、西安三资职业学院、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  

复评单位:西安音乐学院、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组  

长:胡柏平  

副组长:徐国富  

员:段渭军  王志强    

评估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陕西工商职业学院、西北大学现代学院、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复评单位: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四、相关事项及要求  

(一)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阳光体育运动专项督查工作。通过自查,使我省高校体育工作各项措施能够切实落到实处。  

(二)各相关学校在自查工作中要总结经验,正视问题、找出差距,根据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各评估组按照工作安排,原则上每所学校一天时间,提前通知被督查评估学校。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实施,做好迎评工作。  

 

人:曹雅琴  

联系电话:02987320875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全文公开)  

 

 

 

 

 

 

主题词:高校阳光体育检查评估安排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11930日印发  

打印人:高君萍 校对人:曹雅琴共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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