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共青团陕西省委
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专项督查
评估和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6〕6号)精神,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健康素质,进一步促进全省高校体育工作的发展,省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开展阳光体育专项督查评估和评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安排
2009年9月为各高校自查时间;
10
月
10
日
前各高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报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10
月
20
日
至11月底由省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组成专家组对各高校进行督查评估。
二、督查方式
1.听取学校自查工作汇报(安排30分钟汇报);
2.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工作记录;
3.现场检查与座谈(召开一次学生、教师座谈会,随机抽查和走访部分教师、学生)。
三、督查内容、重点及评估标准
督查工作内容包括各高校贯彻中央7号文件,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及学校体育工作情况,以“陕西省高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专项督查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所列内容为督查评估重点(见附件)。评价等级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89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督查评估工作结束后,省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将督查结果发文通报全省高校。
四、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把做好迎检工作与推进各高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6号文件结合起来,使迎检工作成为推进全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和加强高校体育工作的过程,通过督查使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得到扎实、有效、持久开展,促使学生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2.督查工作坚持“软件从严,硬件从实”的原则,既要充分肯定工作成绩,总结经验,更要正视工作中存在问题,找出差距,以查促改,促进阳光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
3.严格督查纪律。督查组人员要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做好这次督查评估工作,严格遵守有关廉政纪律,客观督查评估,严禁走过场和舞弊情况的发生。
联系人:严公建联系电话:029—87336051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共青团陕西省委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陕西省高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专项督查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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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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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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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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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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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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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体育运动组织管理与条件保障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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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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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校长或分管校长牵头,学校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学校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2.5分);每年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专项研究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工作(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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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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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查会议记录、工作记录、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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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中发〔2007〕7号),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教体艺〔2006〕6号),中共陕西省委(陕发〔2008〕2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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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措施及相关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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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和细则(2.5分);有完整的阳光体育运动相关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宣传报道、检查督导、表彰奖励等相关制度和文件,并全面认真落实(2.5分,每一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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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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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学生组织在学校阳光体育活动中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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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学工部)、宣传部、财务处、团委等部门积极配合参与支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2分);学生会和学生体育社团组织能积极组织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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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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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与阳光体育专项活动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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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以来,学校场馆设施、器材,生均场馆面积有较大改观,能满足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需要(2分);学校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免费向学生开放(1分);设立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专项经费,能保障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各项活动的开展(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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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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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器材、查目录、场地测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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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体育运动与体育课教学、体育科研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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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指导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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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体育课程(2分);课程设置类型和形式多样,学时数、班级人数符合要求(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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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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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有关教学文件,备课记录,抽查课,查课表,成绩册,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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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指导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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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课教学管理及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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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管理制度健全(1分);有规范的体育课堂常规和科学的体育课考核与评价(1分);有详细的课时、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学年教学工作总结(1分)。选用省上统一编写出版的《大学体育理论与技术教程》和《高职高专体育教程》(1分);按计划实施教学(1分);教案设计新颖,教学过程组织严谨,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效果良好(2分,每项各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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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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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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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有一次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并形成制度(2分);教学研究涉及阳光体育运动的内容,教学中能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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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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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体育运动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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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阳光体育运动的研究,发表有论文或出版相关教材与著作(2.5分);有国家、省、部级获奖(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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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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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体育运动与课外活动、群体竞赛、运动队训练管理及作用发挥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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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活动与群体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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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每天保证做好早操,有检查管理制度(3分);学校每天落实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有指导计划(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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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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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课表,查活动安排表,查竞赛活动计划,调访谈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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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中发〔2007〕7号);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教体艺〔2006〕6号);中共陕西省委(陕发〔2008〕2号)文件;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青团省委(陕教体〔20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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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有学生竞赛活动计划,定期举办学生单项群体竞赛活动(3分);有学生体育社团组织,且管理规范(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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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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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每年举办院(系)、校级运动会(2.5分);运动会有面向全体学生的项目,并形成特色(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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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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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省、校阳光体育运动相关重大活动学校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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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按照要求与全国、省上同步组织举行“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启动仪式(3分);学校主要领导参加启动仪式(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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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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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活动、相关资料、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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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按照要求组织举行“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活动”启动仪式(3分);学校领导参加启动仪式(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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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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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文件规定的“群体性系列活动”要求组织开展五项系列活动(2.5分,每开展一项活动0.5分);能及时上报中期和终结活动总结及光盘(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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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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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能创新开展阳光体育特色活动,且学生参与面广泛(每开展一项特色活动加1分,最高为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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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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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社团组织及校运动队训练管理和作用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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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学生爱好建有多个体育社团组织(1分);常年坚持、定期组织体育方面的学生活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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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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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训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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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运动队、高水平队在校阳光体育活动中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1分),全国、省级组织的各项体育赛事学校参赛率较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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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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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体育运动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与评价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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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测试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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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在校学生数(含研究生)配备体测仪器,每10000人及以下规模的学校配备两套体测仪器,10000-20000人规模的学校配备三套体测仪器,20000人及以上规模的学校配备四套体测仪器,测试仪器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3分);设立一定面积体质测试室或体质测试实验室,每套仪器所需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并能满足学生体侧需要(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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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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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察看
查阅近三年体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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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中发〔2007〕7号),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教体艺〔2006〕6号),中共陕西省委(陕发〔2008〕2号)文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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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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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制度健全规范(1分);学校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体侧一次,测试数据准确,档案齐全(2分);每年按时、按要求上报数据(2分);根据测试情况,科学指导学生锻炼(1分)。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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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资料
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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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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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逐年上升,且优秀率较高(3分);能定期通报学生测试情况和测试结果(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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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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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测试、查阅近三年体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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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彰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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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完善的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表彰奖励制度(2分);并结合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学生开展 “达标争优”活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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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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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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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委厅有关领导及处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
年4
月27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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