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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通知 陕教体办〔2016〕52号

时间:2016-10-25点击数:

关于对全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

达标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通知

陕教体办〔2016〕5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总体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2014年印发,以下简称《基本标准》)要求,着力解决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11月起,对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与重点

1.全面贯彻落实《基本标准》的情况。主要包括学校体育工作规划与发展、体育课程设置与实施、课外体育活动与竞赛、学生体质监测与评价、基础能力建设与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举措、改革经验以及突出成效和主要问题。

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开展篮球、排球、足球等体育项目的教学与课外锻炼,师资配备与培训,场地设施与保障,球队建设与参赛,人才培养与输送等情况。

3.2013年、2014年、2015年体育工作年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4.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的运动员招收与选拔报备、教学与训练、参赛与交流、师资配备、经费投入等情况。

二、评估方式与要求

(一)学校自评。

各高校要按照《基本标准》和《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专项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认真进行自评,由学校体育部门牵头联合其他各有关部门共同撰写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专项评估报告(不超过2000字),请将《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专项评估自评结果报表》(附件2)纸质版经学校分管领导审签后加盖学校公章,与电子版一并于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前报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二)专项督查。

根据《基本标准》,结合学校上报的评估报告和《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专项评估自评结果报表》,省教育厅将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专项评估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方式主要包括听取学校分管领导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实地查看授课及场地设施等情况、对学校《基本标准》达标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专项督查时间为2016年12月—2017年11月,督查组到学校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实事求是地提供信息和材料,真实反映工作现状,严防形式主义或走过场。评估报告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评估材料填写要准确、信息完整。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2.督查组到学校开展工作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工作纪律,轻车简从,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联 系 人:张原耕李梁

电话:029—8559015988668892

电子邮箱:sxtwyc@126.com

附件:

1.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专项评估指标体系.doc

2.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专项评估自评结果报表.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附件1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专项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考察点

得分

一、学校体育工作规划与发展

(一)全面贯彻党的方针

1

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工作(学校年度计划有学校体育工作内容)

1

2

有计划、有制度、有保障地促进学校德智体美有机融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

1

(二)统筹规划学校体育发展

3

把增强学生体质和促进学生健康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

1

4

有工作目标、具体任务、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明确的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并落实各项工作

1

(三)机构设置

5

学校各有关部门积极协同配合,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

1

6

实行学校领导分管负责制(或体育工作委员会制)

1

7

每年召开1次以上体育工作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0.5

8

设置独立的体育工作部门

1

9

机构健全,配备有专职干部或工作人员,满足教学的教辅人员

0.5

(四)工作管理

10

制订体育改革发展、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竞赛活动、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规范文件

1

11

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并纳入综合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1

二、体育课程设置与实施

(五)课程教学

12

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体育必修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学生不少于108学时)

3

13

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

3

14

为其他年级专科生、本科生以及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选修课成绩计入学生学分

3

15

每节体育课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3

(六)课程改革

16

开设不少于15门的体育(选修)项目

3

17

每节体育课提高学生心肺功能的锻炼内容不得少于30%,反映学生心肺功能的素质锻炼项目占考试分数的权重不得少于30%

3

18

创新体育教学模式,使学生学会至少两项体育锻炼项目

3

19

具有(校级及以上)课程改革的相关研究成果

3

(七)教学方式

20

指导学生科学锻炼,增强体育教学的吸引力、特色性和实效性

2

21

建立体育教研、科研制度,形成高水平研究团队

2

22

有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教学质量、课余训练、体育文化水平的教学内容

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考察点

得分

三、课外体育活动与竞赛

(八)课外体育活动

23

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实践)教学计划

1

24

设置不少于15个锻炼(运动)项目

2

25

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

1

26

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1

(九)运动会体育节

27

学校每年组织春或秋季综合性学生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参与运动会的学生达到50%以上

2

28

组织校内体育比赛,支持院系、专业或班级学生开展体育竞赛和交流等活动

2

(十)运动队建设

29

学校常年开展运动队业余训练(篮、排、足、田径为必备项目)

2

30

全年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体育竞赛

2

(十一)文化建设

31

学校成立不少于20个学生体育社团,且定期开展活动

2

32

开展校际间交流合作(校际间活动)

1

33

利用公告栏和校园网,每学期通报一次学生体育活动情况

1

(十二)社会服务

34

体育教师适度参与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的组织、裁判等社会实践工作

1

35

体育教师指导中小学体育教学、训练、课外体育活动等,为基础教育服务活动

1

36

学校师生为政府及社会举办的体育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1

四、学生体质监测与评价

(十三)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37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做好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0.5

38

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完善工作条件

0.5

39

妥善保存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原始数据

0.5

40

按国家要求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

0.5

41

每年完成学生体质健康年度报告,在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

0.5

(十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42

学生测试成绩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综合考评、评优、评先、评奖的重要依据

1

43

学校层面颁布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毕业时按结业处理的文件

2

44

毕业年级学生测试成绩及格率须达95%以上

2

(十五)测试评价

45

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1

46

将体质健康状况、体育课成绩、参与体育活动等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

1

47

分析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发展趋势

0.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考察点

得分

五、基础能力建设与保障

(十六)保障机制

48

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并有测算依据

4

49

学校体育工作经费与学校教育事业经费同步增长

3

50

加强学校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伤害预防和风险管理,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

2

51

建立健全校园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2

(十七)师资建设

52

合理配备体育教师,生师比(含流动编制)达到国家要求

2

53

体育教师年龄、专业、学历和职称结构合理

2

54

健全体育教师职称评定、学术评价、岗位聘任和学习进修等制度

2

55

将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竞赛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质测试等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

2

56

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专业)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标准一致,落实教师每年服装费

2

(十八)场地器材

57

体育场馆、设施符合国家配备、安全和质量标准

3

58

体育场馆、设施管理规范,及时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2

59

每年足额购置合格体育器材

2

60

课余和节假日体育场馆向学生开放

2

注:本评价指标体系内容主要源自《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育部教体艺〔2014〕4号);

附件2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专项评估自评结果报表

序号

考察点

参考

得分

自评

得分

存在主要问题

1

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工作(学校年度计划有学校体育工作内容)

1



2

有计划、有制度、有保障地促进学校德智体美有机融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

1



3

把增强学生体质和促进学生健康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

1



4

有工作目标、具体任务、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明确的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并落实各项工作

1



5

学校各有关部门积极协同配合,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

1



6

实行学校领导分管负责制(或体育工作委员会制)

1



7

每年召开1次以上体育工作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0.5



8

设置独立的体育工作部门

1



9

机构健全,配备有专职干部或工作人员,满足教学的教辅人员

0.5



10

制订体育改革发展、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竞赛活动、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规范文件

1



11

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并纳入综合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1



12

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体育必修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学生不少于108学时)

3



13

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

3



14

为其他年级专科生、本科生以及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选修课成绩计入学生学分

3



15

每节体育课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3



16

开设不少于15门的体育(选修)项目

3



17

每节体育课提高学生心肺功能的锻炼内容不得少于30%,反映学生心肺功能的素质锻炼项目占考试分数的权重不得少于30%

3



18

创新体育教学模式,使学生学会至少两项体育锻炼项目

3



19

具有(校级及以上)课程改革的相关研究成果

3



20

指导学生科学锻炼,增强体育教学的吸引力、特色性和实效性

2



21

建立体育教研、科研制度,形成高水平研究团队

2



22

有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教学质量、课余训练、体育文化水平的教学内容

2



23

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实践)教学计划

1



24

设置不少于15个锻炼(运动)项目

2



25

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

1



26

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1



27

学校每年组织春或秋季综合性学生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参与运动会的学生达到50%以上

2



28

组织校内体育比赛,支持院系、专业或班级学生开展体育竞赛和交流等活动

2



29

学校常年开展运动队业余训练(篮、排、足、田径为必备项目)

2



30

全年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体育竞赛

2



31

学校成立不少于20个学生体育社团,且定期开展活动

2



32

开展校际间交流合作(校际间活动)

1



33

利用公告栏和校园网,每学期通报一次学生体育活动情况

1



34

体育教师适度参与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的组织、裁判等社会实践工作

1



35

体育教师指导中小学体育教学、训练、课外体育活动等,为基础教育服务活动

1



36

学校师生为政府及社会举办的体育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1



37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做好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0.5



38

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完善工作条件

0.5



39

妥善保存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原始数据

0.5



40

按国家要求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

0.5



41

每年完成学生体质健康年度报告,在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

0.5



42

学生测试成绩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综合考评、评优、评先、评奖的重要依据

1



43

学校层面颁布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毕业时按结业处理的文件

2



44

毕业年级学生测试成绩及格率须达95%以上

2



45

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1



46

将体质健康状况、体育课成绩、参与体育活动等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

1



47

分析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发展趋势

0.5



48

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并有测算依据

4



49

学校体育工作经费与学校教育事业经费同步增长

3



50

加强学校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伤害预防和风险管理,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

2



51

建立健全校园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2



52

合理配备体育教师,生师比(含流动编制)达到国家要求

2



53

体育教师年龄、专业、学历和职称结构合理

2



54

健全体育教师职称评定、学术评价、岗位聘任和学习进修等制度

2



55

将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竞赛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质测试等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

2



56

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专业)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标准一致,落实教师每年服装费

2



57

体育场馆、设施符合国家配备、安全和质量标准

3



58

体育场馆、设施管理规范,及时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2



59

每年足额购置合格体育器材

2



60

课余和节假日体育场馆向学生开放

2



得分

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