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体〔2008〕28号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共青团陕西省委转发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10-13 点击数: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共青团陕西省委转发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

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陕教体〔200828

 

 

各市教育局、体育局、团市委,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体育局、团委,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现将《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10号,以下简称冬《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全面贯彻三部委《通知》精神,认真按照《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尽最大可能使本市(区)各级各类学校都能广泛参与、全面开展冬季长跑活动;要结合本市(区)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好辖区内学校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协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对本市(区)学校冬季长跑活动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建立起必要的激励机制,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校予以表彰。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按照《活动方案》的各项具体要求,在省、市(区)统一安排和指导下,认真制定本校切实可行的冬季长跑活动实施方案,切实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日常教学计划之中;要充分发挥体育教师和班主任(辅导员)的指导作用;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安排运动量和强度;活动形式应灵活多样。  

三、学校在组织学生冬季长跑活动时,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对有先天性心脏病史的学生坚决杜绝其参加剧烈性的长跑活动,可适当安排他们进行一些运动量较小的锻炼项目。进行长跑活动时,要做到有统一安排、有统一组织、有专人负责。要充分利用学校操场和校园内的人行道路和空地开展长跑活动,严禁在校外公路上组织学生长跑,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四、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省上将于20081026日,与北京同步举行“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陕西省起跑仪式”。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也应在 1027利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举行校级起跑仪式,并积极做好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促进冬季长跑活动的广泛开展。  

五、各市(区)、各学校要将贯彻实施《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校开展阳光体育群体型系列活动的通知》(陕教体〔20081号)精神,同“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相结合。省上将对开展好的市(区)和学校进行表彰。  

联系人:严公建联系电话:02987336051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共青团陕西省委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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